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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輿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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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澄清稿】網傳退休公務人員所得重算處分無效之澄清

列印圖示

  1. 銓敘部依退撫法所做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處分,是依據公文程式條例第3條第5項規定,以電子公文寄發,可以不用印信或簽署,而由檔案管理局加上「電子公文交換戳」為憑,絕對是有效的行政處分。
  2. 少數因姓名有特殊字者,沒辦法採電子發文,銓敘部才以紙本寄發,才會加蓋「部長簽字章」。
  3. 所以Line流傳「銓敘部所發重算處分漏蓋部戳是無效處分的說法」,是錯誤的,退休人員切勿以訛傳訛,致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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