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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輿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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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有關網路流傳「林全下台卸職每月領政務官退休金30萬元」錯誤消息之澄清

列印圖示

  1. 林前院長全所領月退職酬勞金,是按其於95年1月25日在財政部退職時所審定之退職年資及月俸額計給;之後配合年金改革,其自107年7月1日起所領月退職酬勞金亦須逐年調降且降幅遠高於公教人員,因此,網路流傳「林全下台卸職每月領政務官退休金30萬元」根本是無稽之談。
  2. 至於林前院長退職後再任職務之限制,與一般公教人員所受規範相同。因此,林前院長再任之職務,如果是政府編列預算支薪或是政府捐(助)贈財團法人或政府轉投資事業或政府直接(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及業務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等職務,才必須依規定停止月退職酬勞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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