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勞動部
針對近日媒體報載部分勞工勞保老年年金金額遠低於貧窮線等,勞動部表示,我國勞工老年經濟保障制度,包含勞保老年年金及勞工退休金(含新制及舊制),並與國民年金及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制度建構整體網絡。勞保年金僅為經濟安全保障制度之一環,不宜單以勞工所領勞保年金金額來評量勞工退休生活保障的適足性。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目前勞保老年年金的年資給付率為1.55%,及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期間按勞工所有加保期間之最高60個月(5年)平均計算,相較OECD國家公共年金制度平均年資給付率為1.03%,及採計期間多以終身或25年平均,已屬優厚的制度設計。至媒體所提13萬名退休勞工勞保年金領不到1萬元,據勞保局分析主要原因在於(1)部分勞工為未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即提前請領老年年金(13萬人中約佔35%),每提前一年將減給給付4%(最多提前5年,減少20%),影響領取年金金額;(2)勞工參加勞保年資未滿15年,於併計國保年資後合計滿15年以上者,如單獨計算未達15年勞保年資的老年年金,金額自然較低,但如加計國保年資的年金後,金額會相對提高;(3)勞工投保薪資長期偏低所致。
另關於外界主張勞工年金基本保障訴求部分,勞動部表示,政府已積極推動年金改革,其中針對社會相對弱勢人口族群建置基本保證年金議題,因涉及我國現行相關年金制度及社會福利津貼的檢討與整合,及稅制改革等財源籌措需一併處理,目前列為中長程改革期程,未來將配合行政院整體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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