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選單

重要輿情回應
:::

網傳公務人員年金法案執行錯誤消息之澄清

列印圖示

  1. 依106.8.9總統令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5條已明定,已退休公務人員每月退休所得,依法重新計算時,應由審(核)定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
  2. 銓敘部後續會依法進行退休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行審定作業,並就個案逐一發出重審處分。
  3. 所以網傳:未來不寄送退休重審處分,讓軍公教警消無法行政救濟,完全是錯誤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