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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官自肥澄清稿

列印圖示

政務官自肥澄清稿
政務人員可辦理優存年資一直是85.4.30以前的年資為限,沒有在93年修法以後特別增加他們的優存。
1.立法委員不是政務人員,不適用政務人員退職規定,他們也沒有專屬退休規定,從來就沒有退職金跟18%。
2.地方民選首長也不是政務人員,可領18%者,是依內政部規定,也限定以84.6.30以前年資為限。
1.政務人員退職制度已經於93年改為離職儲金制度,也就是93年以後才當政務官者,只能領取一次離職儲金,而政務人員所領18%,過去都與軍公教人員同步進行改革調降。
2.政務人員因具有93年改制前年資的退職給與(含18%),都會納入此次年金改革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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