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蔡政府的年金改革根本是有計畫地整肅鬥爭軍公教!」
網路流傳「蔡政府的年金改革是有計畫地整肅鬥爭軍公教!」,其論點是「中華民國的負債比僅僅36.5%,為何需要年金改革?美國、日本負債比都比臺灣高,川普、安倍都沒說政府財政要破產了,軍公教退休金會拖垮政府財政。只有蔡政府及綠媒不斷說軍公教退休金會拖垮政府財政。」
這是錯誤資訊與惡意栽贓。事實真相是這樣:
如果採隨收隨付的社會保險年金,其財源主要來自保險費收入。又如果保險費是勞雇雙方分攤,政府其實不會有財政負擔。但是,社會保險年金是確定給付制,因此,政府有責任讓世世代代的受僱者都領得到年金。一旦保險費率偏低,年資給付偏高時,就會發生入不敷出現象;再加上生育率低,這一代的生育率大幅下滑,將使下一代的勞動人口急遽下降,復加上人類壽命不斷延長,加速人口老化,結果是:這一代的勞動人口到了下一代面臨退休時,其所需的年金給付額度將造成下一代的勞動人口保險費的龐大負擔,這也就是年金保險的世代風暴(generational storm),及早進行年金保險改革就有其急迫性。
如果採確定提撥的退休金制度,其財源主要來自共同提撥,加上基金投資收入。一旦提撥不足、年金給付太高、投資報酬率偏低,就會出現基金財務缺口逐漸擴大。倘若又像我國一樣,將確定提撥制改為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所有年金財務缺口就變成政府的財政負擔。不進行年金改革,不但不公平,也不合理。
總之,不論哪一種制度,年金改革是為了讓年金基金永續發展,與國家財政負債多少較無關係。全球債務比低於臺灣的國家,例如智利(20.4%)、盧森堡(27.9%)、挪威(27.9%),過去幾年也都在進行年金改革。
希臘則是因負債比太高、年金所得替代率超高,1990年代,年金所得替代率高達受僱者淨薪資的107%,而被迫進行年金改革,改革之後,2014年所得替代率已降到66.7%。
日本從2008年起,厚生年金(勞工)、共濟年金(公務員、私立學校教職工)所得替代率每年調降0.5%,2014年已降到47%,到2028年將下降到40%,以減輕勞動人口的保費負擔。此外,修正受僱者請領退休金年齡從2013年的60歲,以每3年提高1歲方式逐漸提高至2025年的65歲(男性)。
韓國於1986年12月31日通過國民年金法,1998年起即陸續實施一連串的改革,將所得替代率由70%調降為60%;同時把年金合格請領年齡由60歲逐年提高到65歲。仍無法因應國民年金的財政赤字,於是只好繼續調降所得替代率,全額年金的所得替代率已降到40%以下(2014年)。
美國歷任總統選舉都將社會安全年金改革列為政見之一,1981年的401K退休金計畫就是年金改革的產物之一。年金的世代風暴也在美國被嚴肅地討論。
德國於1992年再度改革年金,將勞工年金與職員年金合併,並逐年延長請領年齡到67歲,且以量入為出原則取代量出為入原則,以穩定費率不超過20%。2011年農漁民強制納入年金保險。
瑞典於1992-1994年進行的年金改革取消雙層制年金改為單一年金制度,並建立全球首創觀念上的確定提撥制(notional defined contribution, NDC),以所繳保費加年金保險費累積的獲利作為給付金額,並取消基本年金,代之以勞工所得偏低者可領取保證年金。此外,在18.5%的保費提撥中,有2.5%以確定提撥原則作為個人投資基金,基金仍由政府集中管理,但個人可選擇投資方式,或由工會與基金投資顧問公司建立伙伴關係供勞工選擇投資。同時將平均投保薪資採計年數由最佳15年薪資平均改為終身年資平均薪資。
英國2004年的年金法案建立一個年金保障基金以防止確定給付制的職業年金制破產;且雙層制年金的第二層(確定給付)越來越瘦身,被第二柱(職業年金)、第三柱(私人年金)所取代。
可見,世界各國只要年金所得替代率偏高、保險費率或提撥率偏低、人口老化速度快、年金財務缺口擴大的國家,在過去一、二十年都在積極進行年金改革。我國已經是起步較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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