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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輿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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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卸任鄉長、政務人員退職金錯誤資訊之澄清

列印圖示

支持年金改革!拒絕不實謠言!

網傳錯誤資訊

  1. 這是卸任鄉長的退職金!政務官滿2年及民選立委、縣市鄉長滿2任(8年),退職金仍有18%!所以,民進黨不敢說:終結18%!

正確資訊

  1. 縣(市)長及鄉(鎮、市)長退職係依「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領取一次退職酬勞金,僅84年7月1日前的年資可辦理優存。此次改革亦比照公教人員領取一次退休金者,進行優存調降措施,超出最低保障金額部分,其優存利率逐年調降至6%為止。
  2. 有關政務人員退職所得已多次澄清,政務人員僅85年4月30日以前的年資可辦理優存,此次改革亦比照公教人員進行調整,領月退職金者優存利率於2年半內歸零,領一次退職金者,超過最低保障金額部分,優存利率逐年調降至6%為止;另大幅調降其月退職所得,以35年年資為例,部長及相當等級以上政務人員,從月俸2倍的55%分10年調降至40%,比照簡任級之政務人員,則由月俸2倍的75%降至60%。
  3. 另立法委員係以選舉產生之民意代表,並非政務人員退職制度之適用對象,自始亦無其他退職規定,故立法委員任滿8年,並無退職金可領,也不適用18%,請勿再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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