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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公告
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107年度憲一字第3號立法委員林德福、李鴻鈞、高金素梅等聲請解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條、第7條、第18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及第39條規定是否違憲案,訂於108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就事實釐清部分,假司法院憲法法庭舉行公開說明會,爰公告爭點題綱、旁聽證核發及說明會秩序維護等事項。
有關「爭點題綱附件」,包含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附表─退休公務人員經審定退休年資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對照彙整表,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內涵介紹(三讀通過版)有關個人所得調降情形概況表,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以及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紀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