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選單
關於本會
年金制度介紹
委員會議
國是會議
改革方案
年改釋憲
重要輿情回應
QA及文宣
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
一、由於退休人員優存金額經審定應減少者,其不可辦理優存金額會改按一般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所以可以考慮自身經濟生活安排,審酌存款金額是否改作其他運用,來決定年改後要不要將不可優存的本金領出。
二、此外,退休人員優存本金領出與否,與其依法得提起救濟的權利無關,縱使將優存本金領出,仍然可以對於重新計算的處分提起救濟,不會損及退休人員依法得提起救濟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