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以擇領月退休金者為例,107.07.01-109.12.31優存利息調整為9%)
假設退休人員A原每月領取優存利息24,000元,應先按9%計息後為12,000元。
依改革後所適用之所得替代率計算,月退休所得金額超過8,000元,則再從優存利息扣減8000元,最後的優存利息將降至4,000元(12,000-8,000=4,000,如下圖A)。最後利息所得並以當年度利率,再回推計算可優存的本金(月息4,000元×12 個月÷9%=本金533,333元)。
假設退休人員B原每月領取優存利息12,000元,應先按9%計息後為6,000元。
依改革後所適用之所得替代率計算,月退休所得金額也是超過8,000元,則再從優存利息扣減6,000元(亦即優存利息歸零,本金領回)後,因仍未達須扣減金額,則需再扣減舊制月退休金2,000元(如下圖B)。以退休人員B而言,其於改革第一年即無法再辦理優惠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