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7次委員會議今(4)日下午在國發會召開,由召集人陳建仁副總統主持,本次會議由勞動部就勞工保險與勞工退休金制度進行報告,會中委員針對勞工退休權益保障問題討論熱烈,嘗試從不同觀點來解讀,初步共識為,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也許沒想像中低,但是給付額度確實比軍公教保險與退撫低很多。主要是因勞工保險有投保薪資上限,且勞工投保薪資平均偏低。未來是否有拉齊,仍待進一步討論。
林萬億副召集人表示,今天討論的主題是攸關人數達1千餘萬人的勞工保險與退休金制度,兩者分別於98年及94年進行改革為現行的新制,然其中勞工保險制度仍面臨許多挑戰,即相較於先進國家公共年金制度,目前勞工保險費率偏低、年金年資給付率1.55%偏高、平均投保薪資只採計最高5年、年金請領年齡平均偏低及人口結構老化的壓力等,都需要逐一來解決。
林副召集人進一步說明,勞工退休後領取之勞保老年年金加上勞工退休金,以工作年資30年為例,所得替代率雖約為60%,但平均領取金額約2萬3,000元到2萬4,000元之間,相較其他職業別仍偏低,主要原因在於勞保月投保薪資設有上限4萬5,800元,以及投保薪資平均也低於軍公教甚多。但是,投保薪資上限要提高涉及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期間必須延長,參數之間必須連動,始能使年金財務永續發展,也才合乎公平正義原則。雖然,提高投保薪資上限的確可讓勞工年金給付金額能更貼近退休前所得。不過,不論是所得替代率、保險費率、平均薪資採計期間、保險費分攤比例、年資給付率等的調整,都必須同步考慮其他職業別的年金制度的公平性,以及世代正義。
另勞動部表示,除了勞保年金外,雇主依法應為勞工提繳退休金。94年7月1日施行勞退新制,採勞工個人帳戶制,勞工退休金隨著工作年資累積,勞工確實可以領到退休金。依勞退條例規定,工作年資年滿15年者,應領取月退休金,故至109年才會有真正領取月退休金者。目前雖有59人領月退休金,係因結清舊制退休金移入後合併計算,金額較高,故不宜直接援引比較。此外,勞動部另以薪資成長率、投資報酬率、平均餘命估算領取月退休金者之所得替代率。
陳副總統特別強調,感謝國人對年金改革議題的關心,經過幾次會議,我們除讓國人瞭解我國各職業類別年金制度外,也會綜整各國年金制度比較,陸續上網供國人點閱。本週我們製作2015年OECD國家年金制度簡介(簡報)及2013年年金制度的國際比較資料,已放置於官網「年金制度介紹」項下,方便大眾閱讀與瞭解,歡迎國人上網點閱。另下星期會議將由衛福部、農委會針對「國民年金」與「農民健康保險及老農津貼」制度進行報告,請大家持續關注國家年金改革之進展。